建文办[2011] 15 号
各有关单位:
当前我国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城改造建设步伐快速稳步推进。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国务院颁布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拆迁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使各单位正确适用《条例》,准确理解国家有关土地征收征用及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的政策法规,进行科学的旧城改造,合理解决征地拆迁纠纷,中国建筑文化中心定于2011年3月19日至21日在北京、26日至28日在苏州举办“贯彻《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与旧城改造及解决征地拆迁纠纷实务研讨会”。
请各有关单位根据需要派人参加。
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3号 中国建筑文化中心大厦712室(100037)
电 话:010-68309499 88084166
联系人:张中平
二0一一年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