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文办[2011] 32 号
各有关单位:
当前我国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城改造建设步伐快速稳步推进。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国务院颁布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拆迁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使各单位正确适用《条例》,准确理解国家有关土地征收征用及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的政策法规,进行科学的旧城改造,合理解决征地拆迁纠纷,谨慎处理违章建筑,中国建筑文化中心定于2011年6月18日至20日在黄山市、25日至27日在乌鲁木齐市举办“贯彻《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与违章建筑处理及解决征地拆迁纠纷实务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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