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解读暨招投标采购实务操作、工程合同管理与索赔实务讲座的通知

  • 时间: 2012-06-04 16:26:40
  • 来源: 国际部

建文办[2012]50号

各有关单位:
    国务院第183次常务会议通过的《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2年2月1日起施行。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起草的2011年新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正在公开征求意见中。
    为帮助相关从业人员掌握相关内容,保证招投标、采购工作规范进行,中国建筑文化中心定于2012年6月28日-7月1日在大连市、7月20日-23日在青岛市举办“《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解读暨招投标采购实务操作、工程合同管理与索赔实务讲座”。望贵单位收到通知后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具体事宜详见附件。


附件:1、报名须知
      2、讲座报名表(下载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      


附件1:报名须知
一、讲座内容:
(一)《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两个《标准文件》要点、热点和难点解读
    1、《条例》出台的背景、意义及过程;
    2、《条例》与《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的衔接;
    3、《条例》关于行政监督要求、行政监督措施的最新规定;
    4、《条例》关于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认定的新规定;
    5、《条例》关于不进行招标、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的几种情形介绍;
    6、《条例》条文内容解读与实践应用案例分析;
    7、《条例》关于对投标人的限制、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受委托编制投标文件者的限制规定;
    8、《条例》关于虚假招标、招标代理机构、违法发布公告、指定媒介的责任认定;
    9、《条例》关于不合理划分标段或者合同包、擅自终止招标、资格预审违法、招标违法、违法收费、受托编制投标文件者、串通投标的责任认定;
    10、《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和《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主要条款的说明与解读。
(二)《条例》结合招投标采购实务操作与案例及疑难问题解答
    1、招投标前期策划、招标方案的制定与招标策略;
    2、招投标文件编制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与技巧;
    3、各种采购方式的特点、要求、注意事项和具体操作技巧;
    4、招标采购中如何预防高价围标、低价抢标、陪标、串标等违规行为;
    5、评标过程的组织、评标细则与评标方案的制定,评标中如何确定低于成本的恶意低价抢标行为;
    6、如何正确选用合同类型和合同条款规避种种招标风险;
    7、纪检监察部门参与招投标采购工作的法律依据与方法;
    8、企事业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在资审、开标、评标、处理投诉等招投标各个阶段应该注意的重点。
(三)工程合同管理与索赔实务及新版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疑难问题研判
    1、面对要求垫资的工程,应该如何签订合同,如何提供抵押和保证;
    2、在建设资金不能到位时,建设单位应该如何处理,施工单位应该如何行使不安抗辩权和履行抗辩权;
    3、面对物价上涨,如何运用调价文件、显失公平、情势变更调整合同价格;
    4、建设单位陷入困境时,施工单位如何行使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以保证能够收回工程款;
    5、按工程量清单招标时,施工单位应该如何快速发现清单不准确和不完整之处并进行不平衡报价,建设单位应该如何应对;
    6、在先签合同后招标及先招标后签合同下,如何签订黑白合同,以及如何按白合同结算价款;新版合同文本预防黑白合同的特别约定。
    7、建设单位何时可以单方面变更工程,工程变更和合同变更有何区别,施工单位如何创造变更机会;
    8、为什么变更可以增加利润,变更如何确定价格,何种情形下可不按已有合同单价而按市场价重新确定价格;
    9、承包范围模糊时和口头指示时,如何进行推定变更并要求增加合同价款;
    10、如何收集顺延工期证据及停工窝工损失证据,如何发函,建设单位不签收如何处理;
    11、合同提前终止时,如何进行总价合同计量和结算,如何进行解约索赔;
    12、如何进行竣工结算,如何应对审计和身价,如何按照送审价结算工程价款;
    13、如何应对逾期竣工违约索赔和质量问题维修索赔,在违约金过高时该如何处理;
    14、国家工商局和住建部正在修订的新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通用条款最新进展及对工程合同与索赔管理提出的新要求。
二、拟邀专家
    讲座拟邀请国家发改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领导和参与相关法规起草、具有丰富实际经验的专家现场交流讲授。
三、时间、地点及费用
    第一期:2012年6月28日-7月1日(28日报到),大连。
    第二期:2012年7月20日-23日(20日报到),青岛。
    费  用:2200元/人(含培训、资料、电子版课件、场地、专家等),赠送《条例》和相关《规范》的书籍。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范余洁    赵 茹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3号    中国建筑文化中心文化交流部806室(100037)
    电  话:010-88082122  51523092
    传  真:010-51523092
    E-mail:banwuzu@163.com
    网  址:www.chinacon.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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