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文办[2011] 59 号
各有关单位:
为使建筑类企业了解工程承包中涉税问题及有关难点和处理方式,中国建筑文化中心将于2011年7月18-20日在乌鲁木齐举办建筑企业涉税争议问题盘点与处理讲座,具体讲座内容和有关事宜详见附件。
附件一:报名须知
附件二:报名回执表(下载)
二0一一年六月八日
附件一:
报名须知
一、讲座内容
(一)掌握企业涉税难点,防范税收风险
1、不可忽视的营业税税目:勘察、设计、施工等不同环节适用不同的营业税税目;转让企业全部产权是否征收营业税;重大资产重组行为如何征税;铁路、房建单位的营业税问题。
2、资金统借统还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统借统还和集团内部一般拆借资金的区别;税收待遇有何不同;利息支付可否税前扣除。
3、视同销售:营业税视同销售、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建筑物自建后出售。
4、建筑业和设计业营业税纳税地点:建筑业营业税的劳务发生地原则;服务业营业税纳税地点如何规定;设计、监理、装修业务在哪里缴纳营业税。
5、建筑业汇总纳税和企业所得税纳税地点:总分公司汇总纳税(结合国税发【2008】28号、国税函【2009】221号、国税函【2010】156号文等进行讲解)、母子公司独立纳税、从国税函【2010】39号到国税函【2010】156号建筑业营业税对比解析
6、营业税混合销售:一般混合销售(包工包料)、特殊混合销售(自产货物销售+建筑业应税劳务)、厦门国地税联合发文为企业分忧解难、混合销售如何开具发票、施工现场搅拌沥青混凝土如何纳税、国税发【1993】154号文为何没有废止,反而成为税务部门规章。
7、营业税兼营行为新规定。
8、建筑工程分包和差额计税:分包和转包;层层分包可否差额纳税;如何对待发票问题。
9、价外费用:建筑企业收取养老金是否计税;销售退款的处理、建筑工程质量保证金的处理。
10、营业税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二)企业纳税中的特殊问题及政策空白点
1、BOT或者BT模式的营业税和会计处理:重庆、吉林、河北、广西等地的实践经验;山东一家建筑企业BT业务营业税案例以及和税务部门的协调。
2、EPC总承包合同的处理:各地存在明显差异、EPC总承包合同下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存在税收障碍。
3、甲供材、甲供设备、甲控材(以料抵工):甲供材为何需要计入施工企业营业额、甲供材应如何开发票;乙供设备是否需要计算营业税。
4、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基础性问题:发票扣除和以票控税的困惑;某些大型工程类企业为何都上了发票检查的“黑”名单;对开具金额较大、涉嫌虚假等发票,要进行逐笔查验比对,通过对资金、货物等流向和发票信息的分析,检查其业务的真实性,争取查办一批虚开发票和购买、使用虚假发票的典型案件;对检查发现的虚假发票,一律不得用以税前扣除、抵扣税款、办理出口退税(包括免、抵、退税)和财务报销、财务核算。
5、人工费用的税前扣除。
6、建筑企业印花税纳税地点。
7、建筑用砂石资源税和增值税问题。
8、建筑业分包业务的会计处理和案例。
9、建筑业个人所得税问题:异地施工被扣缴个人所得税问题;异地扣缴的个人所得税能否税前扣除。
10、完工百分比法在建筑企业收入确认中如何应用;业主验工计价对收入确认的影响。
二、主讲专家
王 骏 税务管理专家,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税务规划师研修班特聘专家、北京财税大讲坛特聘专家。
三、时间、地点
时间:2011年7月18-20日(18日全天报到);
地点:乌鲁木齐市自治区党校
四、收费标准
2400元/人(含专家费、场地费、咨询费等);食宿费用自理,会务组统一协助安排。
五、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3号 中国建筑文化中心712室(100037)
电 话:010-63717308 88082121
传 真:010-51413235
联系人:黄冬根 何嘉
网 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http://www.mohurd.gov.cn 中国建筑文化中心 http://www.chinaco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