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培训班的通知

  • 时间: 2017-04-25 12:21:59
  • 来源: 研究交流部
  建文办〔2017〕16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规划处、村镇处,直辖市规划委(局)办公室,北京市农委村镇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办公室:

  为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的“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合理利用,保护古遗址、古建筑、近现代历史建筑,更好地延续历史文脉,展现城市风貌。用5年左右时间,完成所有城市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的精神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印发的《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方案》的要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部机关及直属单位培训计划的通知》(建办人〔2017〕16号),中国建筑文化中心定于5月24日至26日在成都市举办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我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要求》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审批办法》解析;

  (三)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的标准、方法、程序、工作要求;

  (四)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利用和案例解析;

  (五)历史建筑的修复和保护;

  (六)中外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对比分析;

  (七)现场参观考察成都名城名镇保护。

  二、培训对象

  各地历史文化名城主管部门管理人员;历史文化名镇(村)所在地建设、规划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及乡镇主管领导;规划、建筑设计单位等相关人员。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2017年5月24日至26日(5月23日报到)

  培训地点:成都市友豪罗曼酒店(青羊区人民中路二段22号)

  酒店电话:028-82929999

  四、其它事项

  (一)培训费1200元(含讲课、场地、租车、资料等费用)。(二)培训班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建厅(委)规划处、村镇处同志参加培训,免1人培训费。请你处协助组织本省(区、市)报名工作,并于5月18日前将报名回执表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中国建筑文化中心。

  联系人:王苏成 孙雄

  电 话:010-88082126 88082040

  传 真:010-88082040

  E-mail: yjb_cacc@163.com


  附件:回执表(下载

 


 中国建筑文化中心

  2017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