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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文办[2008]93号 各有关单位: 2004年1月1日,国家全面实施“更紧密经济伙伴安排”英文为Closer Economic Partnership Arrangement(以下简称CEPA)。以CEPA框架为依托,一大批植根于中华大地的建设名家,为我国的建设事业做出了不朽的贡献,并对全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邮票是“国家名片”,选用符合建设成就主体的邮票制作成高品质的邮册,是国家对重大事件进行宣传和纪念的重要、严肃而庄重的载体。为了使建设名家的形象和成就,能够通过发行专题邮册的形式予以历史的定位。中国建筑文化中心将开展“优势互补 共创辉煌----CEPA框架下中华建设名家专题邮册”制作工作,此邮册的发行将会引起社会和建设行业的广泛关注以及扩大参与建设名家的影响力。具体事宜如下: 一、 申报材料 1.申报的建设名家需提供能代表本人成就的高清晰度照片或光盘。 2.作品题材不限,内容积极健康。 3. 两幅个人工作照(一幅为彩色工作照)和中/英对照相关简历(中文150字以内为准)。 4. 申报材料统一为A4幅面大小,除申报表外装订成册,封面标注申报人姓名,所有申报材料用A4规格文件袋包装。 二、 出版规格及发行范围 1.出版规格 专题邮册全部内容中英文对照,版面标准为280mmx300mm精装印制。 2.发行范围 重点发送国家相关主管部门、各地建设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及招标办公室等,并在中国建筑文化中心官方网站进行重点展示。 三、收款单位名称、帐号 开户名称:中国建筑文化中心 开户银行:北京工商银行百万庄支行 帐 号:0200001409014492593 四、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3号中国建筑文化中心大厦703室 邮 编:100037 电 话/传真:(86)-10- 83683350 83688024 联系人:张进文 谢钰仝 网址:www.chinacon.com.cn
E-mail:cepazhjsmj2008@126.com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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