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2017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4月5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8日(星期日)上班。
请各部门组织好假前安全检查,并做好防火、防盗排查。放假期间,按照《节假日安全保卫工作要求》,落实好相关工作。
办公室
2018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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