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文办﹝2023﹞21号
关于开展首届建设美丽中国 营造诗意栖居——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书画诗歌作品
征集活动的通知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讴歌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丰硕成果,丰富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文化生活,促进中国建筑文化事业繁荣发展,中国建筑文化中心决定举办首届建设美丽中国 营造诗意栖居——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书画诗歌作品征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稿范围
(一)征稿对象
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均可投稿。
(二)作品题材范围
作品主题围绕学习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重要指示、讲话,讴歌、描绘我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取得的进步与成就开展创作。倡导围绕现实题材创作,突出时代性、艺术性、人民性。
作品主题主要体现和反映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1.宜居、韧性、智慧城市建设过程与成就;
2.乡村振兴战略下的乡村建设与美丽乡村建设成就;
3.我国传统建筑文化保护传承与当代建筑设计创新;
4.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及城乡人居环境面貌改善成果。
二、遴选和待遇
1.此次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中国建筑文化中心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学者本着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对来稿进行遴选,并对入围结果进行社会公示。
2.书画诗歌入围作品和名单将在中国建筑文化中心相关网站、纸质媒体和自媒体平台展示。
3.入围作品将在相关场地组织展览。
4.为入围作品颁发入围证书。
5.入围作品将入编《建设美丽中国 营造诗意栖居——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书画诗歌作品集》(暂定名)。
6.为投稿人员建立投稿微信交流群。
三、投稿要求
(一)稿件内容与格式要求
1.作者必须使用真实姓名投稿,并向电子邮箱press_cacc@163.com提交报名表(见附件)。
2.书画作品要求:书法与绘画作品均为竖幅,尺寸为4尺整张以内(138cm×69cm)。每位作者限投2件作品以内。
3.诗歌作品要求:以word电子文档形式投稿。格律诗词、曲、赋,要求音韵准确,格律严谨。参赛作品为新创,每人限投5首以内。
(二)投稿须知
1.投稿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投稿作者及投稿作品须符合《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投稿作者保证投稿内容不存在著作权、名誉权等争议或纠纷。投稿作者文责自负,因书写内容而产生的纠纷,由投稿作者本人负责。
2.投稿作品必须符合我国法律法规要求,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得涉及政治、国家机密、宗教、暴力、色情等违规内容。
3.所有入选作品的知识产权归发起单位所有,包括除署名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外的其他全部权利,以及该权利的转授权。
4.发起单位及其被授权人根据需要可以对其所选用作品进行必要修改和二次创作,但不得歪曲、篡改所选用作品。
5.本活动解释权归发起单位,凡应征投稿即视为理解并接受本征稿通知的所有内容。
(三)征稿时间
征稿从即日起至2023年9月15日截止,逾期不受。
(四)联系方式
1.联 系 人:张竹村 钮利民
2.联系电话:19801076885 010-88083259
13501065114 010-88082048
3. 电子邮箱:press_cacc@163.com
4.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3号中国建筑文化中心807室
附件:首届建设美丽中国 营造诗意栖居——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书画诗歌作品征集活动报名表
中国建筑文化中心
2023年7月5日
中国建筑文化中心办公室 2023年7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