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 时间: 2014-09-29 11:47:00
  • 来源: 党办
各直属党委、纪委,总支、支部:
 
  日前,中办、国办下发《关于务实节俭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央纪委下发《关于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务实节俭过节的通知》,就加强廉洁自律工作确保务实节俭过节提出要求。根据中央精神和部党组部署,现就加强廉洁自律工作的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深入学习领会中央精神。各单位要在春节前开展一次专题教育活动,重点学习中办、国办通知精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中央纪委近期下发的《关于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以及中央纪委、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联合下发的《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严肃整治“会所中的歪风”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精神,重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我部实施办法及“十个严禁”等廉洁自律规定,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以身作则、严于律己,自觉增强节俭过节意识,坚决抵制各种不良风气。
 
  二、节俭文明过好节日。各单位和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带头厉行节约、移风易俗、文明过节。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严禁将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严禁公车私用。进一步减少、简化各类茶话会、联欢会,严禁使用财政性资金举办经营性文艺晚会,严格控制年终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严肃财经纪律,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资金和实物。
 
  三、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我部实施办法及“十个严禁”有关规定,坚决反对“四风”。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严禁参与赌博活动。要自觉抵制“会所中的歪风”,坚决做到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
 
  四、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各直属纪委和纪检干部要带头执行,认真履行职责,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奢侈浪费等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问题严重的要追究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织的监督责任。各直属纪委要公布举报电话、信箱等,自觉接受党内和群众监督。
 
  驻部纪检组监察局的举报电话:58934044;举报信箱:中央纪委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纪检组举报中心。
 
  直属机关纪委的举报电话:58933050;举报信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直属机关纪委办公室。
 
 
 
                        直属机关党委
                        驻部纪检组监察局
                         201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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