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国建筑节能与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管理培训班的通知

  • 时间: 2009-01-03 18:14:06
  • 来源: '中国建筑文化中心'
建文培 [2008] 17号
各有关单位: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了《关于试行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制度的通知》(建科[2008]80号),明确规定了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管理暂行办法。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十一五”计划的节能减排总体目标,全面推进建筑节能,加快节能技术改造,加强节能管理,有效降低建筑能耗,提高建筑节能检测技术水平,促进建筑节能检测工作健康发展,学习欧美等发达国家完善的技术标准和标识体系,帮助各耗能单位造就一批具备高水准、高素质、专业化的节能管理人才队伍,根据国务院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具体要求,结合各单位及公共建筑的耗能特点和节能目标,积极做好即将出台的《建筑节能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事教育司批准,中国建筑文化中心培训中心将组织举办“全国建筑节能与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管理培训班”。请有关单位收到文件后派人参加,有关事项见附件。
附件:参会须知

二OO八年五月二十七日
附件:
参 会 须 知
一、培训对象: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节能办、墙改办、质监站、施工图审查机构、节能检测机构负责人及技术人员;建筑节能检测技术持有单位、节能材料及设备生产企业;具有甲级或一级资质的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有关技术负责人;科研院所及大专院校,房地产开发、能源管理、节能改造等单位负责人及工作人员。
二、培训内容:
(一)我国建筑节能的基本法律制度和政策
1、关于《节约能源法》(修订)、《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加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国家有关建筑节能的法律和政策以及国家标准《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解读;
2、即将出台的《建筑节能条例》的内容介绍。
(二)建筑节能管理
1、建筑能耗现状与节能特征及实现途径;
2、新建建筑节能管理、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与夏热冬冷地区建筑节能设计评估;
3、建筑节能领域的推广应用及限制、禁止制度;
4、建筑能源审计制度;
5、建筑节能技术标准体系、基本要求,以及节能设计过程、审查中的常见问题;
6、设计、施工、投产运行等各阶段建筑节能管理工作及其注意的问题;
7、国内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监督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三)建筑能效测评与标识管理
1、最新颁布《关于试行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制度的通知》的亮点与我国建筑效能标识的现状及发展趋势;
2、《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试行)》及《建筑能效测评与标识管理办法》、《建筑能效测评与标识技术导则》等国家管理制度的分析;
3、建筑能效测评特点、测评标准、建筑能效标识的指标;
4、建筑能效标识的原则、技术体系、适用对象、效果评价指标;
5、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的监督管理;
6、国外能效标识评估的方法和认定以及评估工具参数的设定;
7、各地推行建筑能效标识的探索及实施经验交流。
三、培训专家和培训方式:
拟邀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领导,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和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的主管领导,行业专家和一线操作人员。采取集中授课的形式,通过理论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现场交流和答疑的方式进行教学。
四、培训证书:
学员培训合格,颁发中国建筑文化中心培训中心继续教育结业证书,可作为工作人员继续教育与考评的重要依据。请自带1张一寸彩色免冠照片(证书用)。
五、会议时间及地点:
2008年7月17日-21日 呼和浩特
六、相关费用标准:
1、培训费:1000元/人;
2、资料、食宿等费用:2350元/人。
七、报名联系方式:
电 话: 010-83039264、88082110 联系人:聂永朱辉
传 真:010-88133350、88084268 E-mail:zzjp_cin@126.com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3号中国建筑文化中心大厦702室 邮编:100037
培训通知可点击建设部网站(http://www.mohurd.gov.cn)行业培训栏目或中国建筑文化中心网站(http://www.chinacon.com.cn)交流培训栏目查阅。

二OO八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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