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招标投标监督管理与稽察、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与绩效评价培训班的通知

  • 时间: 2009-01-06 13:22:19
  • 来源: '中国建筑文化中心'
建文培 [2008] 33号
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与绩效评价工作,做好国家发改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十部门联合印发的《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暂行办法》2009年1月1日施行前的宣贯工作,深化招投标从业人员及监督管理人员对招投标监督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掌握招投标监督管理的内容、程序和方法,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事教育司批准,中国建筑文化中心培训中心将在南宁、重庆举办“招标投标监督管理与稽察、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与绩效评价培训班”。有关事宜详见附件。
附件: 参会须知
二OO八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参会须知
一、培训对象
政府从事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领导及纪检监督相关人员;项目开发、项目管理的人员;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评估、项目管理机构相关人员;律师、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人员;中、高等院校及科研机构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
二、培训内容
(一)招投标监管相关法规释义
1、《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起草情况介绍
2、《关于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的意见》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
4、《关于贯彻落实2008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制的工作要点》
5、《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暂行办法》(2009年1月1日施行)
6、《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法》
7、《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暂行办法》
8、《重大建设项目举报案件处理办法》
9、《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11号令)
(二)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及案例分析
1、国家发改委、监察部开展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情况专项检查工作介绍
2、目前我国招投标领域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①地区封锁、行业垄断②虚假招标、规避招标③违法“串标”、分包和转包④评标专家不公正评标⑤招标代理机构不规范代理⑥招投标投诉处理机制不完善⑦政府部门和领导干部干预招投标活动⑧招投标活动中的行贿受贿
3、招投标行政监督机制和投诉处理机制的建立和完善、监管体制的制度创新
4、招投标监督形式:行政监督、经济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国家权力机关监督
5、招投标主要工作程序
6、招投标监督管理与稽察的内容
①招标方式的选择②招标文件的编制和发布③投标报名、资格审查④开标、评标、中标⑤合同的签订和履行⑥投诉举报的受理与办理
7、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
8、投标人维权注意事项与途径
9、典型案例分析
(三)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与绩效评价
1、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的主要职责、范围、内容、程序和方法
2、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与财政政策
3、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与审计监督检查的异同
4、基建项目支出预算的编制和管理
5、政府投资项目财务会计制度与审计制度的相关规定
6、关于工程价款结算及工程变更
7、政府投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和审查及审查报告编写
8、政府投资项目实行代建制的评审
9、政府投资项目超概问题的研究及审减资金的处理
10、政府投资项目经济评价、绩效评价
三、授课专家及培训方式
拟邀请国家发改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监察部、财政部等部委相关部门领导或相关法规起草专家。
采取专家授课为主,辅之现场答疑。培训结束后颁发中国建筑文化中心培训中心结业证书,请带1张一寸彩色免冠照片(证书用),可作为相关领域工作人员继续教育与考评的依据。
四、培训时间和地点:
2008年12月05日—09日 南宁
2008年12月26日—30日 重庆
五、有关费用:
1、培训费:1000元/人;
2、资料、食宿费:2350元/人。
六、报名方式: 参加深圳会议参会代表请于11月28日前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传真至会务组
电话:010-58688411、88082156 传真:010-88145902、88084268
联系人:孙磊、朱辉 E-mail:zzjcbidding@126.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3号中国建筑文化中心702室
邮编10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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