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城市燃气行业安全管理及通用技能培训班的通知

  • 时间: 2018-04-13 15:25:12
  • 来源:
  建文培〔2018〕2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精神,加强燃气行业管理和安全监管,增强燃气安全保障能力,提高城市燃气从业人员业务水平,促进城市燃气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部机关及直属单位培训计划的通知》(建办人〔2018〕12号),中国建筑文化中心培训中心定于4月下旬在深圳市举办“城市燃气行业安全管理及通用技能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宣贯《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文件精神;解读《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CJJ51-2016)等城镇燃气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

  (二)《城镇燃气行业反恐怖防范工作标准》解读;城镇燃气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城镇燃气反恐怖措施与要求,防范管理与应急管理。

  (三)城镇燃气专项规划编制与燃气供热设施建设。

  (四)城镇燃气业务投资开发与特许经营。

  (五)燃气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工作要点及典型违法违规行为查处解析。

  (六)重点城市燃气行业管理工作经验交流(深圳市、杭州市)。

  (七)现场观摩教学。

  二、培训对象

  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有关管理人员;地方燃气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年4月23-27日,23日报到(4月18日报名截止)。

  地点:深圳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项

  (一)培训费1200元/人,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请参会代表提前将培训费汇入培训中心账户,并详实填写报名回执表,便于开具发票及会务安排。

  汇款户名:中国建筑文化中心培训中心

  账 号:0200 0014 0920 0053 550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百万庄支行

  (二)请于4月18日前将报名表发至tccacc2@163.com,具体培训地点另行通知。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李胜梅 010-88082156 13911524797

  朱浩楠 010-88082110 15010123575

  附件:1.城市燃气行业安全管理及通用技能培训班报名表(下载)

        2.燃气培训通知(下载)

 

  中国建筑文化中心培训中心

  2018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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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润易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