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文培 [2009] 17号
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2007年原建设部颁布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第160号部令)、《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159号部令),工程设计、施工特级新标准和实施细则也已施行。为了做好新资质标准的贯彻落实工作,了解最新政策,掌握资质换证工作和升级、增项工作的正确做法,避免失误,解决企业在资质转正、升级等工作中常见问题,中国建筑文化中心培训中心决定继续在北京、大连举办“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和建筑业企业资质换证、转正、升级及增项受理审批操作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见附件。
附件:培训须知
二○○九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
培训须知
一、培训内容:
1、解析应用《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标准总体概况重要考核点、工程设计行业划分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设计规模划分表 ) ;
2、《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即消防、装饰、幕墙、智能化)等四个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的分析及资质申报流程的讲解;
3、建筑业企业资质和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申报材料内容和要求及申报材料的受理(接收)、审批、取证程序;
4、各项资质指标具体内容、审查意见表填写要求及审核重点;
5、建筑业企业资质和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转正、换证、升级、增项的审查程序及标准;
6、建筑业企业资质及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申报要求及程序;
7、设计、施工、监理资质各专业工程类别对照关系;
8、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审批集中受理办公室工作规程;
9、业务交流答疑。
二、参加人员:
有关行业协会负责工程设计资质的工作人员;施工企业、工程设计院(企业)、勘察院(企业)、设计事务所;外企、建筑智能、消防、装饰、幕墙、环保等企业负责此项工作的负责人。
三、主讲专家
该培训班拟邀请参加制定资质标准的相关专家主讲并交流答疑。
四、培训证书
学员培训合格,颁发中国建筑文化中心培训中心继续教育结业证书,可作为建设领域工作人员继续教育与考评的重要依据。请带1张一寸彩色免冠照片(证书用)。
五、培训时间、地点:
2009年6月5日—8日 北京
2009年6月19日—22日 大连
六、费用标准:
1、培训费980元/人;
2、资料费实收,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七、联系方式:
电话:010-51523892、88082156 传真:010-51523585、88084268
联系人:梁东 朱辉 E-mail:canhuihuizhi@126.com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3号中国建筑文化中心702室
邮编:100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