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文培 [2009] 12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提高建设稽查队伍业务素质和综合执法监督能力,全面履行住房城乡建设稽查职责,促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健康发展,受部稽查办公室委托,经部人事司批准,中国建筑文化中心培训中心拟定于2009年7月下旬在北京举办“住房城乡建设稽查工作专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住房和城乡建设法律法规;
(二)讲解《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09年重点稽查执法工作方案》(建稽[2009]49号)和《关于加强稽查执法工作的若干意见》(建稽[2009]60号);
(三)我国建设稽查制度;
(四)建筑业管理与建筑市场稽查执法;
(五)城乡规划督察制度的理论与实践;
(六)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与监督执法;
(七)掌握建设领域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范,做好专项稽查工作;
(八)房地产市场稽查执法;
(九)利用遥感技术对规划实施进行动态监测。
二、培训方式及授课人员
培训以专题讲解、案例分析与业务研讨相结合,由部稽查办公室有关负责同志以及有关专家授课。
三、参加对象
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从事建设稽查工作以及建设稽查机构的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
四、时间、报到地点
培训时间:2009年7月29日-31日,共3天。
7月28日报到。
地点:北京 (具体报到地点另行通知)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辉
联系电话:010-88082110
传真:010-88084268
地址:北京海淀区三里河路13号中国建筑文化中心702室
邮编:100037
六、其他事项
(一)培训自愿参加,请参加培训的同志7月17日前报名。
(二)培训费每人360元。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三)培训考核合格,颁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继续教育证书,证书可作为相关领域工作人员继续教育登记与考评的依据。请每位学员自带一寸照片一张。
二OO九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