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文培 [2009] 33号
各有关单位:
为了推动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与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做好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十部门联合印发的《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暂行办法》(2009年1月1日实施)的宣贯工作,深化招投标从业人员及监督管理人员对招投标监督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提高监督质量,保证招投标工作规范进行,中国建筑文化中心培训中心决定分别在上海和西安举办“招标投标监督管理与稽查、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与绩效评价”培训班。有关事项详见附件:
附件:1、参会须知
二OO九年七月二十四日
附件1:
参 会 须 知
一、培训对象:
各省市级政府管理机构及各地招标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交易中心投资项目评审中心;企事业单位从事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的领导及纪委监督等相关部门人员;项目开发、项目管理的人员;施工、监理、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评估、项目管理机构相关人员;中、高等院校及科研机构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等等。
二、培训内容:
(一)招投标监管相关法规释义
1、《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起草情况介绍
2、《关于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的意见》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
4、《关于贯彻落实2009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制的工作要点》
5、《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暂行办法》(2009年1月1日施行)
6、《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稽查办法》
7、《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暂行办法》
8、《重大建设项目举报案件处理办法》
9、《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11号令)
(二)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及案例分析
1、国家发改委、监察部开展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情况专项检查工作介绍
2、目前我国招投标领域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①地区封锁、行业垄断②虚假招标、规避招标③违法“串标”、分包和转包④评标专家不公正评标⑤招标代理机构不规范代理⑥招投标投诉处理机制不完善⑦政府部门和领导干部干预招投标活动⑧招投标活动中的行贿受贿
3、招投标行政监督机制和投诉处理机制的建立和完善、监管体制的制度创新
4、招投标监督形式:行政监督、经济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国家权力机关监督
5、招投标主要工作程序
6、招投标监督管理与稽查的内容
①招标方式的选择②招标文件的编制和发布③投标报名、资格审查④开标、评标、中标⑤合同的签订和履行⑥投诉举报的受理与办理
7、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
8、投标人维权注意事项与途径
9、典型案例分析
(三)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与绩效评价
1、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的主要职责、范围、内容、程序和方法
2、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与财政政策
3、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与审计监督检查的异同
4、基建项目支出预算的编制和管理
5、政府投资项目财务会计制度与审计制度的相关规定
6、关于工程价款结算及工程变更
7、政府投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和审查及审查报告编写
8、政府投资项目实行代建制的评审
9、政府投资项目超概问题的研究及审减资金的处理
10、政府投资项目经济评价、绩效评价
三、授课专家及培训方式: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稽查办等相关部门领导与相关法规起草专家。采取专家授课为主,辅之现场答疑。培训结束后颁发中国建筑文化中心培训中心结业证书,可作为相关领域工作人员继续教育与考评的依据。
四、培训时间和地点:
2009年09月04日—09月08日 上 海
2009年09月25日—09月29日 西 安
五、相关费用标准:
1、培训费:1000元/人;
2、资料实收,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六、报名方式:
电话:010-88120030 88082110 13241025778
传真:010-58688459 88084268
联系人:孙磊 朱辉 E-mail:zzjcbidding@126.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3号中国建筑文化中心702室 邮编:100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