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观点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住房和住区研究所副所长刘力飞:顺应形势、系统谋划,推动“十五五”房地产高质量发展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住房和住区研究所副所长,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刘力飞
推动房地产高质量发展,既是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客观要求,也是促进房地产业自身转型发展的必然路径。“十五五”时期,房地产发展将呈现出新的特征和趋势,主要表现在,我国总人口进入减量发展通道,但城镇人口规模仍有一定增长空间,在住房供给上仍需满足住房刚性需求与保障需求。土地供应逻辑也相应转变,更加强调“控增量、优存量、提质量”。同时,住房发展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人民群众对居住面积、房屋品质、功能配套及服务体验的改善性需求日益凸显。因此,应主动适应新形势,牢牢抓住让人民群众安居这个基点,锚定目标、把握原则,系统谋划和推动房地产高质量发展。
坚持转型发展,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目前我国住房发展正加速进入存量时代。一方面,二手房交易占比持续上升,二手房对新房的替代效应持续增强,未来有望超过50%,更多二、三线城市二手房交易量将超过新房。另一方面,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速在下降,房地产从高速扩张转向内涵式发展。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建立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需求的住房供应体系。优化保障性住房供给,通过政府筹集建设等多渠道满足城镇工薪群体和各类困难家庭基本住房需求。因城施策增加改善性住房供给,充分释放多样化住房消费潜力。加强对农业转移人口、育儿家庭、老年人等重点人群的住房支持。健全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当前我国房屋租赁人口超过2.6亿人,租赁已经成为大城市重要的居住方式。未来,要扩大租赁住房有效供给,培育市场化、专业化住房租赁企业,提高行业监管和服务能力。
坚持品质提升,为居民提供“好产品”“好服务”。建设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实施房屋品质提升工程。全链条提升住房标准、设计、材料、建造、维护、服务水平,将“好房子”建设纳入城市更新机制。加强工作统筹,加大规划、土地、财政、金融等政策支持力度。开展物业质量提升行动,回应群众对“好服务”的期盼,把物业管理融入基层治理体系,为提升城市治理能力提供支撑。
坚持深化改革,有序建立健全符合新模式要求的房地产基础性制度。一要健全以项目开发公司为基础的房地产开发制度,规范项目开发公司与企业总部或其他投资人的法律关系,加强企业准入退出管理。二要改革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加强商品住房预售管理,稳妥有序推进新建商品住房现房销售。三要完善房地产融资制度,常态化运行“白名单”机制,区分企业集团风险和项目公司开发运营风险,推动合规项目“应进尽进”“应贷尽贷”,资金拨付“能早尽早”,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
来 源:《城乡建设》2026年第1期 建筑杂志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