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文办[2012]105号
各有关单位:
国务院第183次常务会议通过的《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2年2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颁布与实施,将推动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整顿工作。另一方面《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对参与建设工程各方、各环节进行了全面规范,对工程造价有效控制和合同纠纷解决具有现实意义。
为帮助各地提高招投标、采购能力,提升工程项目管理、造价、合同管理水平,中国建筑文化中心定于2012年11、12月分别在南宁、海口、深圳三地举办“新形势下工程项目管理暨招标投标、造价、合同管理与索赔实务讲座”。望各单位收到通知后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具体事宜详见附件。
附件:1、报名须知
2、讲座报名表(下载)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九日
附件1:报名须知
一、讲座内容
(一)工程项目管理实务(略)
(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解读(略)
(三)招投标采购实务操作与案例解析(略)
(四)全过程工程造价精细化管理焦点、难点及关键环节操作对策(略)
(五)工程合同管理与索赔实务及新版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疑难问题研判(略)
二、拟邀专家
讲座拟邀请国家发改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领导和参与相关法规起草、具有丰富实际经验的专家现场交流讲授。
三、时间、地点
第一期:2012年11月8日—11日(8日报到),地点:南宁市
第二期:2012年11月23日—26日(23日报到),地点:海口市
第三期:2012年12月13日—16日(13日报到),地点:深圳市
费 用:2200元/人(含资料、电子版课件、场地、专家等)
赠送《条例》和相关《规范》的书籍。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范余洁 赵 茹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3号 中国建筑文化中心文化交流部806室(100037)
电 话:010-88082122 51521671
传 真:010-51521672
E-mail:banwuzu@163.com
网 址:www.chinacon.com.cn